發布時間:2022-01-11 09:55
1.目的:規范進學部進行實驗的實驗人員,讓實驗人員熟知在學部開展實驗工作時的注意事項及工作程序。
2.范圍:在學部開展實驗和擬開展實驗的實驗人員。
3.內容:
3.1 到學部進行實驗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和考核,取得實驗動物上崗證和實驗動物學部實驗設施準入證。
3.2 到學部進行實驗的人員必須服從學部工作人員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學習并嚴格遵守學部管理規定。
3.3 實驗人員至少在實驗前一周到網上下載并填寫"動物實驗委托飼養申請表"(一式兩份)、“動物實驗委托飼養服務協議”(一式兩份),由學部主管領導審批后,一份申請人留存,一份由學部存檔。
3.4 申請書批準后,實驗人員到網上下載并填寫"實驗動物申購單"上傳到QQ群(179250455),并到學部交清動物全款,學部工作人員根據申購單到合法單位代為購買。學部購買到訂購動物后,通知實驗人員來學部預付80%的動物飼養費,憑簽訂的協議書和付款憑證驗收并領取動物,學部同時提供實驗動物質量合格證,實驗人員有權拒絕接受無質量合格證的動物。管理人員收到票據和協議書后接管動物并為實驗人員安排動物飼養室和籠位。
3.5 非本學部購買的動物未經學部相關負責人批準一律不得進入本學部設施。
3.6 成都動物實驗室的開放時間為8:00-17:00,實驗人員應合理安排時間。如有特殊需要,必須向管理人員提出加班申請并獲得許可,并付與工作人員加班費,加班期間應盡可能縮短飼養室的照明時間,嚴禁打開其它飼養室的照明。
3.7 實驗動物飼養人員根據實際使用情況每天填寫“動物實驗情況登記表”,實驗中動物數量有變化時要及時通知飼養人員,以免錯計當天的發生費用。
3.8 實驗結束后,根據“動物實驗情況登記表”,由飼養人員和實驗人員共同填寫"動物實驗費用結算單"計算實驗總費用,根據"動物實驗費用結算單"一周內付清剩余實驗費用。逾期不付者學部將報告相關部門,有權申請從其課題經費中直接劃撥剩余實驗費用,或禁止該課題組成員進入學部開展實驗。
3.9 學部管理人員有權對違反學部管理規定的實驗人員進行批評教育,通報實驗人員科室領導和相關部門,情節嚴重者學部有權禁止該實驗人員進入學部。由此而造成的后果應由實驗人員承擔。
3.10 以下情況不得進入屏障環境:
3.10.1留長指甲,留胡須、著濃妝者禁止進入屏障環境。
3.10.2皮膚有損傷、炎癥或對動物有過敏反應者不得進入屏障環境。
3.10.3發熱或患有傳染性疾病者不得進入動物房,待其恢復正常健康后方可進入。
3.10.4飲酒后不得進入屏障設施。
3.10.5未經批準備案的人員不得進入學部動物房。
3.11 個人物品如鑰匙、手表、手鐲、戒指等飾品(包括手機)禁止帶入屏障環境。
3.12 實驗必須品需帶入動物房時,必須經工作人員檢查同意,在工作人員的指導配合下,根據物品的性質經過相應的消毒后方可進入,與實驗無關的物品不得帶入動物房。
3.13 通過指紋識別門禁進入設施,不得隨意帶他人進入設施;進入設施后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進入其它房間、不得動用他人的實驗動物及物品。
3.14 進入實驗動物房后,不得摘掉口罩和帽子,不得抓頭挖鼻、摸臉搓皮。不得嬉笑打鬧、大聲喧嘩。
3.15 走出屏障系統的人員,如需重新進入動物實驗室,需重新更換潔凈服,按規定路線進入,否則不得進入。
3.16 實驗結束后必須將實驗室清潔整理干凈,將實驗垃圾帶出實驗室,放到指定位置,將工作服放到指定地方。
3.17 離開時做好記錄,將拖鞋放到指定地方。